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专业考试合格,二是参加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
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在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 文化成绩 40%+专业成绩 60% 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省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组织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数字媒体艺术:山东、广东、江西;播音与主持艺术:山东、广东】,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