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校对艺术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75分(含)以上;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要求75分(含)以上。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五、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 50% + 专业成绩(总分按100分制计) 7.5 50%。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浙江省的考生录取办法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文件为准。

2.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总分按150分制计)。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该专业类别该批次投档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按总分750分制计) 6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计) 7.5 40%。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75分(含),英语单科按总分150分制计。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