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书法学专业,贵州省考生须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报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贵州省考生须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我校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市、自治区),认可相应省(市、自治区)统考合格成绩或指定学校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根据考生志愿,其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贵州省考生须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50分制的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各专业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