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浙江省美术类综合分=文化分 40%+校考专业分 7.5 60%。
非浙江省音乐类综合分=文化分 40%+校考专业分 7.5 6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分 40%+专业分 7.5 6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我校在河北、山东组织专业校考,在其他省份承认相关省份编导类统考成绩,具体如下原则如下:
组织校考的省份: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分 50%+专业分 7.5 50%;
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份: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