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统考成绩省份录取规则
安徽省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书法学专业课考试,并去的合格证。其他专业只需参加安徽省艺术统考,我校认可统考成绩。所有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70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 文化成绩/文化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湖南省考生:我校认可湖南省音乐、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音乐、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按照湖南省招生办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与录取。
其他校考省份录取规则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专业考试获得省统考及校考合格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考生所填院校志愿(所报院校必须填写第一志愿)及专业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70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 文化成绩/文化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