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具体考场安排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必须持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书法学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三证齐全,缺一不可)参加校考,自备全部书法考试所需用具;

(4)校考成绩将于4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校考成绩合格者,我校将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4.招生录取

(1)凡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我校基本要求后(详见第2条),我校将根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2)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3)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校考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计划公布暂定为0,录取时若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5)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四、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预录取结果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预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我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五、其他

1.新生凭 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 、 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书法学专业考试准考证 、 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 、 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和 高考录取通知书 ,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书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六、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七、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

1.报名成功后,考试报名及资料费一律不退;

2.除身份证原件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退还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如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未下发,可暂用省级统考证和成绩条代替;

3.凡接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仍需参加全国高考;

4.若未参加省级专业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报考我校,否则即使参加校考,成绩也无效。

通 信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政 编 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15114840786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书法系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