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没有设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广西美术与音乐学、江西音乐学、山东音乐学、河南音乐学、湖南美术与音乐学、四川音乐学、贵州音乐学、安徽美术与音乐学、山西美术),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联考成绩,录取时以该省艺术联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艺术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按照艺术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设艺术专业校考的省份(福建、江西、陕西三个省份美术类专业组织校考),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