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 2;

2、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 80%+文化课总分 2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 70%+文化课总分 30%;

4、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考生,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科参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参照数学、语文、外语。

5、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艺术类录取原则

考生报考渤海大学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河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山东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辽宁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音乐表演在山东省招收钢琴、美声、民声方向考生;辽宁省、河北省招收美声、民声、流行、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西洋弦乐(小提琴)方向考生。

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绘画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2

音乐表演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 80%+文化课总分 20% 

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 70%+文化课总分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