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美术、 舞蹈)专业,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术科统考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广东省舞蹈学专业属舞蹈术科校考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专业术科校考成绩均达到广东省划定第二批本科A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舞蹈术科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校考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校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