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河北、河南、山东3个省份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确定后,我校将及时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进行公布。
四、成绩查询
1.考生于2014年3月15日后可凭我校专业考试的准考证号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进行成绩查询。
2.我校于2014年4月1日后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注:考生务必妥善保存我校专业考试的准考证,以备查询成绩。
五、录取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六、其他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4.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报到后,对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6.咨询电话:音乐学院0431-85099901,84536270;美术学院0431-84536535;传媒科学学院0431-84536486;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7.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8.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enu.edu.cn。
七、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院
1.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