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免费师范生)专业根据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生源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实际确定。

3.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4.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学招生计划中包括 2+2 中外合作办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