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成绩认定方式:山东考生使用2018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校考成绩,河北考生使用2018年河北音乐学联考成绩。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认定方式:山东考生和河北考生均使用2018年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

3.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原则不变。

5.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规定,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13000元(包括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学年600--1000元。

第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网站、相关招生信息网等。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7061;联系电话:(0546)7396191、7396335; 学校网址:http://www.slcupc.edu.cn

附件:音乐学专业山东考生报考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

2.报名地点: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师专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地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

3.报名条件:凡符合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4.报名方法:本人携带《山东省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考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交考试费90元。

5.技能测试时间及内容:

测试时间:2018年3月2日;

测试方式:采用主、副两项加视唱方式;

测试内容要求:从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其一为主项,另一为副项。若主项是键盘或器乐或舞蹈,则副项必须是声乐。视唱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注意事项: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自备)

6.合格考生的认定

按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按省规定的比例择优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向测试合格的考生发放《2018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并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凡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