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在重庆、四川、湖南、河北、湖北和山东以当地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在山西以校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或专业校考入围,经当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投档后,我校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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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或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 40+统考或联考成绩/统考或联考成绩总分 60
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 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