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询成绩和打印合格证

1.考生须于2019年3月26日至4月8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对于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本人必须于2019年4月9日至10日向招生办公室实名申请成绩复核,复核范围包括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或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面试得分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对于超出复核范围或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2.考生须于2019年4月30日至5月3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 zsb.nenu.edu.cn)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不分文、理科)投档和排队录取。

注: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及时查询和打印。因未按时查询、打印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填报高考专业志愿(不分先后)必须是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否则不予录取。

2.音乐学专业:

(1)高考课总分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乘以60%所得分数(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并且须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60分(按满分150分计);

(3)对于高考文化课总分和高考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除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院校以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1.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参加考试信息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高考报名信息比照审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入学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3.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4.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收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5.本科生招生信息网:。邮箱:zsbbz@nenu.edu.cn。

6.咨询电话

(1)有关专业问题请咨询音乐学院:0431-84536270。

(2)有关考务问题请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