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录取。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60%和专业成绩40%录取。
3.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①美术学(含书法方向)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录取。②艺术设计(含装潢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动画专业按文化成绩占50%和专业成绩占50%的录取。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音乐、舞蹈类专业省内录取规则: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权重录取;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中音乐表演专业视唱成绩须达到及格分数(24分);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演艺策划与管理方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按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计算公式:
(1)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 文化总分) 60+(专业成绩 专业总分) 40
(2)音乐学(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 文化总分) 40+(专业成绩 专业总分) 60
(3)艺术设计(含装潢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动画:
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 文化总分) 50+(专业成绩 专业总分)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