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专业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成高考报名手续。

2、身体健康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表演类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3、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报考,须参加我校在北京、武汉、济南、长沙、重庆任何一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考试,详细情况请咨询教育部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东风东路725号,电话:020-87750695;87750694)。

4、本学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高中文、理科生均可报考。

5、各专业外语课程以英语为主,其它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三、专业考试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校所设考点报名和考试(不接受函报)。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但参加过我校承办的重庆市联招专业考试的重庆考生,不再参加相应专业的校考。

1、报名材料(材料不全,不予报名。报名时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①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验即退还)。

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验即退还)。

③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正面半身照两张。

④报名考试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采取一试、二试的专业报名考试费一次性收取200元。

2、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字迹清楚,相关信息必须与高考报名所填内容一致)。

3、报名材料齐全者经我校审核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4、可同时兼报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同一个专业(或方向)只能选择一个考点考试。若在不同考点重复参加同一专业考试者,一经查出其专业成绩作废。

5、参加专业考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并按照考试要求按时参考。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

6、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见附件1、2)

四、合格证发放

1、学校根据各专业计划及报考人数,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2、学校将于2012年4月中旬寄出专业合格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寄发通知),考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

五、录取原则

录取前未作分省来源计划。对获得重庆大学校考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所在地区相应专业若有省级统考要求的,还需达到统考合格标准),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审核,并按以下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等专业及方向: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二本线 的75%(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各专业合格考生中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者,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一本线 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二本线 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六、其它

1、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预交1.5万元/年,学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结算。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七、申明

我校专业考试除专业考试费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未开办任何专业考前培训班,未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考试工作,敬请考生及家长注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或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44

咨询及联系电话:023-65106258、65111919(美视电影学院),网址http://www.msfilm.cqu.edu.cn/

023-65102370(校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附表1】考试地点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