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目的:对考生各项身体数据和比例进行客观评价。

2.考试形式:考生按要求接受身高、体重、三围等规定的基本项目测量。

3.考试要求: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均赤脚进行 测量。

(二)形体观察(60 分)

1.考试目的:结合形体测量数据和形体对比,考察考生形象、形体比例、线型及 气质。

2.考试形式:考生 5 人一组,着泳装登台,依次上前按照规定动作进行正面、侧 面、背面的形体展示。

3.考试要求:考生素颜,不得穿丝袜和佩戴饰品,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 侧不掩耳,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

(三)服装表演(60 分)

1.考试目的:考察考生的视觉、听觉感知能力;形体的表现、协调和控制能力; 职业意识。

2.考试形式:考生着时装,根据考场提供的统一音乐,依次登台进行服装表演。

3.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时装一套,女生须穿高跟鞋。

(四)形体表演(50 分)

1.考试目的:考察考生在表演中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形体的表现、协调能力及身 体的柔韧性。

2.考试形式:考生着相关服装,配合背景音乐,依次登台进行才艺表演。

3.考试要求:考生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服装自备,背景音乐

(用 U 盘提供,格式为 MP3 格式)自备,限时 2 分钟以内。

(五)口试(30 分)

1.考试目的:考察考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及 生活观察能力。

2.考试形式:考生现场随机抽题回答。

3.考试要求:考生现场朗读所抽试题并进行回答,限时 2 分钟以内。

四、考试评分标准

服装表演专业统考评分分为一等(91-100 分)、二等(81-90 分)、三等(71-80分)、四等(60-70 分)、五等(59 分及以下)五个档次。

各科目评分时均采用百分制,分值为整数,再根据系数换算成各科目成绩,各科目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最终考生总成绩为各科目成绩(整数)相加之和。

(一)形体测量

1.女生(服装模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