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 分数优先 的原则录取。其中云南省美术类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为: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 分数优先 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 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70%+文化成绩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