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 0.6)+(高考文化分 0.4);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校考专业成绩优秀、符合我校优录政策的考生(优录政策见我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二十四条)可优先录取;

4、凡经 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招生选拔入选的考生,根据(见我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九条、《2014年 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招生选拔实施办法》第六条),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录取至 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内。

二、动画(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 0.6)+(高考文化分 0.4);

2、高考文化成绩无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 服从志愿调剂 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4、按综合分单独排序录取。

三、书法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 0.4)+(高考文化分 0.6);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四、服装表演类:

不受高考文化单科成绩限制,录取分数线依据校考专业成绩划定。

五、美术理论类:

专业合格后,录取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划定,英语不低于65分,语文不低于85分。

六、书法、服装表演以及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七、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录取详细规则以《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