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将于2015年1月下旬在省招办(http://www.gszs.cn)及西北师大本科招生网公布(http://zsb.nwnu.edu.cn),请考生自行查询。

2、考生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下发,请考生于成绩公布后领取。

三、考试纪律及要求

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前30分钟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严禁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夹在画夹上方,以便监考教师、身份核查人员检查。

3、考生拿到试卷后,请仔细核对试卷条码右下角斜线下明号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上专业考号一致、条码涂层是否完整,如有问题,请立即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并更正;如核对无误,听到开考哨声后方可答卷。

4、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临时休息时,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5、考生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不得在考卷上签名或作任何标记,不准使用定画液,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6、色彩、书法考试时考生须带足洗笔水,不得在考场内、外乱泼脏水。

7、考生须保护好试卷条形码,不得剥离、损坏和涂改,不得刮开号码涂层,否则以考试作弊处理。横画时将条码放在试卷左下角,竖画时将条码放在试卷右下角。

8、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以及照相工具进入考场,如有带入须关闭后装入手机袋并上交;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者,无论何种原因,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0、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给别人改画、替考、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若发现任何主、监考教师、工作人员、考生及考生家长等有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它费用,请及时向省招办及学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1、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宣传**科:0931-8106751 0931-8440720

2、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609

3、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0931-7971922

4、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办公室:0931-7975006

五、考场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