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各分数均为当地投档分数类型。声乐类平行志愿投档最低310.4008208,器乐类平行志愿投档最低328.00085076,流行音乐平行志愿投档最低327.20077069,音乐学平行志愿投档最低270.9307512,舞蹈表演平行志愿投档最低335.6006804,征集志愿投档最低303.00072063,编导类平行志愿投档最低537.221700971,美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最低264.67074065,征集志愿投档最低267.33089084。

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教育专业要求参加我校空中乘务类专业面试且合格,按分高低择优录取,培养空乘与礼仪专门人才。

学在重庆认定校考成绩,音乐表演、舞蹈学在山东认定校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绘画、艺术、摄影、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 0.4+专业成绩 0.6;书法学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 0.3+专业课成绩 0.7,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

(5)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 0.3+专业课成绩 0.7。

(6)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只招美声、民族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相关类别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

(8)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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