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各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浙江省艺术:文化课*50%+艺术分*7.5*50%;内蒙古自治区艺术:文化课*40%+艺术分*60%;江苏省艺术:文化课+艺术分;吉林省艺术:文化课*60%+艺术分*100%;河北省艺术:文化课、艺术分过线后,按艺术分录取。(以2017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入学后两个月之内学院进行专业课复试,发现替考和作假者予以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