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美术、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分文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遵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