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6)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征集志愿除外),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①普通类
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10人以下的省份1人,10人以上的省份小数点后4舍5入计算)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普通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②国家卓越农林
我校农学专业、园艺专业是国家卓越农林改革试点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学生,高于我校在该省该类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者均可获得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4000元。
③艺术类
辽宁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外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艺术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我校2020年根据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艺术类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在辽宁省的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专业在辽宁省的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3)专升本
专升本的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进档考生的专业及专业类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除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其他考生不予退档。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生源地为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的进档考生,若基准成绩相同,则以所在省(市、区)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为准。
(2)艺术类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综合成绩折算要求:招生省(市、区)有相关文件要求则按照该省(市、区)文件要求执行,在没有具体要求的省(市、区)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考生根据《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19〕44号)文件,使用 专业志愿清 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40%+专业课成绩(统考) 60%。
表演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使用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邮政编码:113122
学校网址:
招生电话:024-56618811、024-56618855
传真:024-5821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