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初、复试随到随考,乐理统一考试;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不考乐理。

(三)、音乐类专业测试要求:

1、初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 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钢琴或其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气质形象(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演唱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专业:演奏两首钢琴作品;由主考官点抽 二升、二降内音阶、琶音、和弦 。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专业:演奏两首民族器乐作品。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①成品舞(不限舞种);②基本功(开软度测试,古典舞技巧组合一个)。形体形象(测量身高及身材比例,形象、气质测评)

2、复试科目及要求

1)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

视唱(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练耳(现场弹奏听音)、乐理(统一集中笔试)。

2)音乐表演(舞蹈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

节奏(现场抽题模打节奏)、模唱(现场抽题模唱)。

特别提示:

★所有专业考试中的 气质形象 内容均在主科考场进行。

★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声乐考试考场不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光碟。

★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舞蹈表演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需租用乐器和钢琴练习房者请事先与考点联系,费用自理。

(四)、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 模唱6% 、 形体形象7%。

(五)、音乐类专业本科考试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10日起通过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hue.edu.cn/zsb/)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20日前通过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

(六)、高考录取原则:

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依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